近期审判的一起拐卖儿童案备受争议。
年5月27日,广东清远,犯罪人李某娣在欧某生的指使下,伙同陈某其驾驶一辆摩托车,到被害儿童陈某福的家中,见其无人看管,就以诱骗的方式拐走了陈某福,并带到别处抚养。时隔9个月,不幸中的万幸,这名儿童居然被他的父亲陈周红在路上认出,随后立即报警解救。
案件于年11月10号在当地人民法院公开审理,三名被告人欧某生、李某娣、陈某其,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、3年和2年。
是的,你没有看错,这起儿童拐骗案件中最重的量刑也仅仅是6年!
来看看我国的刑罚标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条规定,拐骗不足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对于拐骗儿童有虐待、奴役情节的;多次拐骗儿童的;引起儿童亲属忧虑成疾或者死亡的,均应依法从重惩罚。
与拐骗儿童罪相似的罪名是拐卖儿童罪。法律说了,这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:拐骗儿童是为了自己收养或者是奴役,而拐卖儿童罪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。
拐卖人口情节一般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5年以上、15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,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在刑法条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,直至判处死刑。
(看到这些量刑,你是不是气的发抖)
天知道宝宝是被拐走收养了,还是被拐走卖掉了?
在我看来,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,在被拐儿童的父母亲属那里,结果都是一样的:
他们丢了最爱的宝宝。
他们不知道宝宝在哪里,有没有吃饱,有没有生病,有没有想妈妈。
他们不知道今生还能不能见到最爱的宝宝。
他们悲伤到想自尽以解脱,但是又不敢死,因为他们死了,就没人去找宝宝了,宝宝就再也回不了家了。
除非发生奇迹,孩子被找到,否则,他们的人生就是绝望到死的无期徒刑。
电影《亲爱的》
我曾经和有法律背景的网友讨论过拐卖儿童罪的量刑问题,我问为什么不能判死型?
她说:量刑一般是看作案次数,以及情节是否严重。如果拐走了自己收养,孩子没有受到虐待奴役、没有伤残或死亡,那从法律的角度看,情节不算特别严重。如果把孩子拐走卖给了别人,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,那情节比拐骗要严重一些,但是也是要看受害儿童最终的情况如何,有没有伤残或者是受害人家庭有没有因此遭到重大变故比如身亡。
原来拐骗儿童的量刑是这样的依据!?
难道,在法律那里,这被拐的孩子仅仅是换了一个抚养人、仅仅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那么轻松的事?
难道,在法律那里,被拐儿童的父母靠渺茫的希望和坚强的意志力强撑着活在世上,没有绝望的自杀,最后还成就了人贩子一个不死刑的理由?
当我提出为什么不判死刑,这位网友又说了:
“生命权高于一切,侵害生命权的杀人罪都不是绝对的死刑,所以侵害父母抚养权监护权、侵害儿童人身自由的拐卖罪,从量刑梯度来说,就不可能一律是死刑。
刑罚的确定性,要比刑罚的严酷性,对犯罪的抑制程度好得多。年,公安机关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达件,被侦破的案件仅有件,破案率仅为17%。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重刑率(5年以上、无期或死刑)却高达65%。所以,在这种情况下,就算抓到以后一律死刑,也对现况没有实际帮助。提高拐卖案件破案率才是最重要的。
而且,如果不考虑轻重情节,一律死刑的话,可能会出现罪犯在感到即将败露罪行之时把孩子杀掉灭口的危险,毕竟孩子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,杀掉随便埋起来,就把唯一的物证给掩盖了。就比如在贩毒50克就可能被判死刑的重刑之下,毒贩子走哪儿都是荷枪实弹随时准备拼命,亡命之徒是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,法律不能把所有人贩子都逼到死路,这也是为受害人留后路。
还有一种情况很令人叹息的是,许多出卖儿童者,居然是儿童的亲生父母,比如山东省年破获的贩婴案中,涉案的37名婴儿居然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到了人贩子手中。如果此时真的把父母给判了死刑,孩子就成了孤儿,舆情不忍。
还有一些是被父母送给不能生育的家庭抚养,许多年以后孩子已经完全把这家人当成父母,如果此时被揭发然后被判死刑,对孩子的心理是严重的伤害。”
仔细揣摩了这位网友的话,好像,也没毛病。
可是必须承认,丢了孩子的父母,真的比死还难受。
这种痛,它虽然不杀人,但是它把父母的心,千刀万剐。
媒体曾经报道过,一名丢失了3岁儿子的母亲,用了25年的时间、跑遍全国各地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找爱子,这期间她的丈夫,因为失子而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,最后绝望自杀,留下一封遗书,上面写着:我只要我儿。这位母亲忍着失子和丧夫之痛,依旧没有放弃寻找,最后终于通过网络寻到了儿子。她的儿子也是幸运的,当时被人贩子以“自己生的、不想要了”为由,卖给了一户想收养孩子的家庭,并得到了这户人家很好的照顾和抚养。
25年后,母子重逢抱头痛哭
这位母亲,是不幸的,又是最终被上天眷顾的,她煎熬了几十年,终于得以重生。
要知道,找孩子就是真实版的大海捞针。
大部分丢孩子的父母终其一生的精力,苦苦耗在了寻子路上,而不得所获、郁郁而终。用一句话来形容一点都不假:孩子是死是活尚不知道,父母的一生从此被毁了,只剩行尸走肉。
我们不能想象上面这位被思子之情折磨到活不下去的父亲,这25年来遭遇了怎样的心理折磨。
许多曾经在公共场合弄丢孩子一小会儿、后来又找到孩子的网友,纷纷表示那种感觉永生难忘。
“大脑一片空白,想哭又不敢哭,怕耽误时间。”
“嘴巴一下子就干了,大颗的冷汗往下滴。”
“好像掉进了深渊,整个人都没有力气了。”
“一个念头,孩子真丢了,我就去跳楼。”
电影《失孤》
曾经有一个丢了孩子好多年的母亲,写了一篇文章,怀念她曾经拥有的小孩,希望这个小孩在世界上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可以勇敢的活下去,哪怕,不能再叫她妈妈。可是,为了有勇气继续活下去,这位母亲决定再生一个孩子了。文章中透出的那种,一生都不能释怀的牵挂和自责,让看者泪流满面。
每个孩子都是天使,都是父母不可替代的至爱。
每个丢了的天使,都曾在父母自信满满的护翼下成长。
可是,世界真的太大了,我们的小孩实在太弱小了。
不把孩子置于遗失境地的唯一办法就是:小心,小心,再小心。
每一刻,都不能掉以轻心。
祝愿天下每一个孩子,都能在父母身边平平安安。
永远欢迎你,在文末“写留言”